快马印刷公司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加入收藏|关于快马|站点地图
安徽省快马印刷公司高端印务专家
快马印务联系方式

产品类别 / Category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全国已有370家印企通过绿色印刷认证

来源:科印网 日期:2018-06-04 10:26:07 作者:快马印刷

  前言:为了持续推进绿色印刷实施工作,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刷发行司2013年继续委托北京印刷学院开展了实施绿色印刷的成果评估工作。这次评估以北京雅昌、江苏东方印务、盛元印务、广东天龙、广州恒远、北京顶佳等20家印刷企业为样本,同时采集了全国30个省(区、市)绿色印刷的教科书和婴幼儿读物的统计信息,采用现场调研、建立模型、数据统计与分析等方法,并与国外部分国家实施绿色印刷效果情况以及国内其他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排放情况进行了比较,完成了最终的成果分析报告。
  一、实施绿色印刷培育了绿色发展理念
  实施绿色印刷3年来,在总局和环保部的统一规划部署下,通过制定并实施绿色印刷标准,试点先行并拓展绿色印刷领域,完善宣传与培训等配套保障措施,我国印刷行业绿色发展理念大大增强,成为全行业的发展共识,也有力的促进了新闻出版行业的绿色发展。印刷从业者参加绿色印刷培训已经超过35万人次。绿色印刷与数字印刷共同成为行业技术交流研讨的主题。绿色印刷从印刷过程扩展到出版、发行等新闻出版全产业链。采用绿色印刷的图书涉及到了全国20%的出版社。行业媒体对绿色印刷实施进行了重点的引导,社会媒体对绿色印刷实施也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培育了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环保理念。绿色印刷的社会认可度稳步提高。
  二、实施绿色印刷加快了印刷产业升级
  采用数字环保新技术、改进现有生产工艺流程是实施绿色印刷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绿色印刷挖掘并满足潜在市场需求的有效途径。目前,全国CTP和数字化工作流程装机总量7000多台(套),各类ERP系统使用总量1100多套,装机总量和使用总量比去年同比增长约30%。无线射频(RFID)等物联网技术已经在鹤山雅图仕等大型印刷企业得到应用。我国印刷企业的绿色印制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特别是在精装画册、儿童玩具书和电器包装等高端绿色印刷产品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一些绿色印刷示范企业已经获得了国际市场的认可。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70家印刷企业通过了绿色印刷认证。
  三、实施绿色印刷降低了能耗和“三废”排放
  绿色印刷是全球印刷业发展的主流趋势。虽然我国印刷业不是主要的污染行业,但降低能耗和三废排放“行行有责”,印刷业主动先行。目前,通过绿色印刷的推动,CTP版材使用量已经超过胶印版材使用总量的50%以上;环保油墨使用量已经占到油墨使用总量的27%,比去年增长约12%;预涂膜使用量已经占到覆膜总量的25%,比去年增长约5%。据抽样统计,50%的中小微印刷企业已经制定了环保制度,采取了节能减排措施。过去10年,德国通过实施绿色印刷,印刷业能量消耗减少约15%。我国实施绿色印刷仅3年时间,因采用中央供墨系统、环保烘箱、中央供气系统等节能措施使全行业设备能耗降低约10%。
  四、实施绿色印刷更好的惠及了民生
  各地积极研究出台绿色印刷的扶持措施,让绿色印刷与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同行。北京市拨出3000多万元用于奖励绿色印刷企业和出版单位,上海市对于承接教科书印制任务的印刷企业给予每令纸20元的补贴。根据对30个省(区、市)的统计,2013年中小学秋季教科书约71%共7.8亿多册实现了绿色印刷。其中,北京、上海和河北三地的秋季教科书已经实现绿色印刷全覆盖。经质检机构抽样检测,绿色印刷教科书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可迁移元素含量均符合绿色印刷标准要求,合格率为100%。印刷企业通过改进工艺装备、降低环境噪声、减少粉尘排放,还使约30%近120万印刷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得到了改善。
  结束语:实施绿色印刷是我国印刷业主动贯彻国家环保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前,我国绿色印刷的实施,正处在深化拓展阶段,要坚定绿色印刷的发展方向不动摇,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凝聚团结全行业以及全产业链上下游的力量,推动印刷产业转型升级,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生态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发挥更大作用。

画册印刷官方网站:www.4000551009.com画册印刷全国免费电话:400-0551-009
产品咨询QQ:4000551009
微信扫一扫 关注微信号有惊喜哟!
此文关键词: 绿色印刷认证
合肥印刷厂集印刷品的策划、设计、印刷为一体的大型合肥印务公司,专业为您提供画册印刷及各种精美书籍、宣传单等印刷,安徽省合肥快马印务公司是全省有实力的合肥印刷厂
Copyright 2013 安徽省快马印刷公司_合肥印务公司_合肥印刷厂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0006187号-6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0331号